2017年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5:03:35 浏览量:次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本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机构,设文学、社科、科技、艺术(含美术、音乐、舞蹈等)4个专业学科组。
申报对象需结合单位出版领域和本人从事专业岗位内容,选择其中一个学科组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各类出版机构(含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编辑部门以及地方志、党史、年鉴编辑部门)中专职从事编辑出版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
1.编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编审任职资格后,担任副编审职务5年以上。
2.副编审:获博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对于已评聘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从事出版编辑以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转入出版岗位后从事编辑及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转评同一级别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对于转评取得副编审任职资格、申报编审任职资格的,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其中在编辑岗位工作3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二)其他
1. 职业资格注册。申报人员必须履行职业资格注册手续,取得责任编辑证,并在有效期内。未履行注册手续的人员暂不受理申报。
2.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完成每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要求。
3.职称外语(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条件。申报人员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四、材料要求
(一)具体送审材料详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填写。考核时间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
(三)业务工作报告(见附件3)。请根据撰写提纲要求,从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进行总结。
(四)论文(著)的数量、字数需满足《上海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要求。
(五)必备附件
1.编辑(含美术编辑)应提交1篇选题策划报告或调研报告、1篇审读意见或修改加工意见;美术编辑还需提交装帧设计代表作品2-3种。
2.技术编辑应提交负责国家重点图书的技术编辑代表作品1种(或书1本)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图书技术编辑代表作品2种(或书2本);
3.校对人员应提交负责国家重点图书的责任校对代表作品1种(或书1本)或负责省、部级重点图书的责任校对代表作品2种(或书2本)。
以上作品应已正式出版,尚未出版的书稿、校样等不予受理。
(六)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5)
鉴定工作由评审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申报对象只须完成该表的“个人填写部分”内容。
(七)申报对象花名册(见附件6)
请各单位在完成申报对象公示工作后,填妥花名册,于9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cbjzzrsc@163.com。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承担把关责任,负责对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业务工作报告、获奖等送审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盖章并提出推荐意见。
2.事业单位(有事业身份人员的企业)需提供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批件及相关聘用人员名册,并根据缺额申报原则进行推荐申报。
3.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受理。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申报时须提供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本年度无重大业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不予受理。
5.近两年内有严重违反出版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不予受理。
六、有关事项
1. 申报材料委托市出版协会秘书处受理、审核。
2.受理时间:10月10日-13日9:30-11:30,13:30-16:00受理地点:市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绍兴路5号底楼)
3.评审费用(含专家鉴定费)每人800元,在送审材料时一并交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市新闻出版局政务网和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
附件:
1. 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 申报对象推荐表
3.“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
4.本人承诺
5.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6.申报对象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