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宝钢第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26 11:08:3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宝钢第一工程系列中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职称名称
  宝钢第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称名称为:工程师
  二、评审范围
  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学科组名称 评审范围
钢铁冶金 从事高炉、转炉的冶炼、浇铸,冶炼工艺研究、开发,原料、烧结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压力加工 从事金属轧制(板、带及各类型材)、加工、现代控制轧制、轧后处理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电气自动化 从事冶金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机械 从事冶金机械、液压装备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新材料 从事冶金新材料、新工艺、新钢种的研究、开发及金属材料热处理、焊接、化学分析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热能与环保 从事热工设备、燃烧装置、余热利用装置、炉窑设计、节能技术、能源综合利用、煤化工及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工程技术 从事冶金工程技术项目、成套项目的开发和企事业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范围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1年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除聘任助理工程师必须满四年以外,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5.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二年,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以申请转评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满4年,后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并符合学历等基本条件,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业绩考核
  近3年业绩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四)论文、论著要求
  报送的未出版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申报人工作、岗位、专业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格式须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报送的已出版论文应当本人是第一作者,且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教材、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均不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提交,但可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3.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4.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五)继续教育要求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2021年申报人员需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必修课45学时,选修课45学时,合计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必修课(面授或直播)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必修课(录制课件)15学时,面授或直播超过的学时可以抵扣必修课(录制课件)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选修课全部为在线学习。
  公需科目所学学时有效期为五年。对2016年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对2016年参加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选修课学时。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及在线学习,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sacee.org.cn/)。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2021年申报人员需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必修课(面授或直播)54学时,选修课(网络课程)126学时,合计180学时。
  2021年冶金专业直播课程共计12门,每门课程3学时,学员至少选择其中6门及以上课程进行学习(每年不少于18学时)。冶金专业网络课程共计32门,课程学时不同,学员可自主选择课程列表中课程进行在线学习(每年不少于42学时)。专业科目学时有效期五年。
  申报前学员应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请登录宝武云学习平台(网址:宝武云学习平台(http://mooc.baosteel.com/))。选择“我的记录”里的“专区记录”,点击“2021年申报冶金专业中、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在线学习”专区下面的“课程记录”或“考试记录”按钮后,在弹出页面的右上角点击“下载”按钮即可查询、下载和打印专区学习和考试记录。
  公需科目,申报人员可以在三年内每年选修部分课程,累计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也可以一次性完成达到申报年度规定的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由于每年提供的直播必修课为36学时,申报人员至少需要分两年完成达到申报年度规定的学时要求。
  对参加国家级及市级相关高级研修班的申报人员,其学时也可计入。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持续学习和进行专业传承,申报人员另可提供理工类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授课记录证明(E-HR系统截屏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量化评价的依据。
  (六)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
  1.正常晋升
  具备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助理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2.破格晋升
  政治思想好、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公示通过后,可突破学历、资历要求破格评审中级职称(资格)。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者;集团级重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主要获奖者或三等奖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解决企业生产、设备等方面重大技术难题,或有重大创新成果。
  1)年限破格:原则上最多较正常晋升年限提前一年。
  2)学历破格: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七年及以上者。
  3)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申报参评工程师。
  (七)其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须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实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
  进入“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基本资料,上传各类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将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然后将申报表中“单位核实意见”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说明: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两份(职称申报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
  2.《申报中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两份。
  《自荐综合材料》是评审的主要材料依据,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情况。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附件1)。
  3.主审论文一式两份,其他论文一式一份。上传的“论文”应为word版本和pdf版本,除应保证清晰外,如发表还需附上刊载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页。
  4.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均应为经单位确认盖章后的版本。
  5.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查询结果(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可要求申报者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表);
  (4)继续教育证书;
  (5)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若已填写专利情况,请提交对应的专利授权证书);
  (6)参与的项目证明(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技术论证等报告);
  (7)业绩证明材料(建议下载打印ehr系统记录)。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均由所在单位组干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填写核实意见、签名盖章后报送。
  如果该申报人在现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职务任职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所在单位需如实写明。
  2.所在单位组干或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申报者提供的评审附件材料,各单位对口联系人须在比对材料原件、核实相关情况后,对每份材料签字、盖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原件退还申报者。
  3.《申报中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含诚信背书)上填写的业绩考核情况,应与申报者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一致,所填信息经核实后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
  4.《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各单位对口联系人填写核对信息、签字、盖章后粘贴于申报者个人的评审材料袋封面上。
  (三)评审材料应一次报送,受理材料时间截止以后,不再办理调换或增补材料手续。
  六、送审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送审程序如下:
  1.个人准备评审所需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核实。流动人员的学历、经历等情况由人事代理部门核实并盖章。个人也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材料送公证机关公证。
  3.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对材料核实后,经密封盖章处理后交材料受理点。
  4.评审结束之后,由评委会将评审结果通知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评审材料由评定中心退还申报人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评审未通过人员,除申报材料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由评定中心保存,其他材料退还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评审费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31日
  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申报人,不纳入本年评审受理范围。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书面材料报送地点:上海宝山区四元路19号人才开发院主楼324室。
  中评委办公室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26646763
  评审费用:
  1.评审费用:800元/人。
  2.缴费方式:申报材料通过初审,申报者凭受理号至银行缴纳或网上银行转账,并备注“申报者姓名、人才开发院工程师评审费”。
  3.缴费帐号:
  用户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31001517700050037964
  凭银行缴费回执(原件)或打印网上银行转账单据到所在单位对口联系人处提交纸质材料。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gov.cn/tzczj_17410/index.html)信息公开栏下载。
  宝钢第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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