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关于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0:29:41 浏览量: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集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机构:
  经相关单位申报、行业部门推荐以及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人社部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16〕200号),本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重点聚焦:
  (一)贯彻落实重大战略任务。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上海“五个中心”、“五个新城”建设,做强做优“五型经济”,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服务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
  (二)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培育。在装备制造、信息、现代服务业等16个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重点领域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二、项目概况
  2021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共投入950余万元,经委托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相关单位申报、行业部门推荐以及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高级研修项目60期(A类5期、B类51期和C类4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40期(A类5期、B类31期和C类4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30期、培训项目开发6项、培训项目更新维护5项、培训师资进修项目5项。另有25项自筹经费项目(17期D类高级研修项目和8期D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纳入到本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1年度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
项目 类型 数量 资助(万元) 备注
高级研修项目 A类 5 12.7 含住宿
B类 51 7 不含住宿
C类 4 7 在线直播
D类 17 —— 自筹经费
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A类 5 12.7 含住宿
B类 31 7 不含住宿
C类 4 7 在线直播
D类 8 —— 自筹经费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 30 3.3  
培训项目开发 —— 6 10  
培训项目更新维护 —— 5 5  
培训师资进修项目 —— 5 3  
 
  三、项目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A、B、D类):研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研修时间为3—5天,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A、B、D类):培养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培训时间为3—5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
  (三)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C类):鼓励各继续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施教机构,面向本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直播授课的教学方式,开展系列讲座,每期学员不少于100人(建议培训规模在300至5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以每半天4学时为一讲座计算,每期不少于6个讲座,建议分散安排在双休日开展)。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将组织专家遴选优质项目,纳入到本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平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等。
  (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基层一线(含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小企业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培训时间为2—3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五)培训项目开发:组织专业科目开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开发、教材编写、课程题库开发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课件制作费、会议场地费等。
  (六)培训项目更新维护: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部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进行更新提升。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教材、题库、教学方式更新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会议场地费等。
  (七)培训教研活动:每个教研组开展2-3次教学方法研究和专业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咨询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学员选派、组织保障工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打造精品项目为目标,精心设置课程、优化师资配备,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并参加考核,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经考核合格,所完成的课程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二)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培训类项目(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应在举办前1个月将招收学员通知报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同时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对外发布。各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公布的选题、举办时间和地点实施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举办时间和地点的,应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承办机构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时间、地点、内容,禁止乱收费,严禁截留、挪用、虚报培训费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巡查,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项目一般应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在一个月内将项目总结报告、学员名单、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表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的PDF格式电子版)报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等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今后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高级研修项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后,应视培训需求,运用已有的课程、师资等资源继续组织举办相关培训班。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培训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在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留存、转嫁任何经费。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若有资助经费结余,应按原渠道退回。
  联系人:沈悦 倪国庆
  联系电话:31263858-205 63801922
  传真:32511211
  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
  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13室
  邮编:200070
  附件:1.2021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经费决算表
  3.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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